2013年1月17日 星期四

財商推廣社組織章程

財商推廣社組織章程


第一章 總綱



  第一條 本社團定名為「財商推廣社」(以下簡稱本社)。

第二章 宗旨



  第二條 本社藉由閱讀書籍與透過活動,幫助同學們在社團內學會處事為人,瞭解財商的重要性並具有正確的財務觀念,擁有良好的財務計劃及就職計劃,以創造出自己所想要的未來為宗旨。




第三章 組織



第三條 本社設社長及副社長各1名,下列文書組、總務組、公關組及活動組,設組長各1名及組員若干人。



第四條 社長及各幹部職責



<一> 社長



1. 對外代表組織對內領導社團。



2. 溝通協調各組運作。



3. 總理會議並召開會議。



4. 安排學期課程。



<二> 副社長



1. 協助社長領導組織。



2. 統計上課及會議缺勤。



3. 關心學員狀況。



<三> 文書組



1. 召開編輯會議。



2. 社團會議記錄及書面資料之統籌。



3. 負責資料之整理、歸檔及收發。



4. 美術編輯設計海報及宣傳單。



<四> 總務組



1. 社團內各活動所需之經費,統籌並註明來源及明細。



2. 管理社團之財產,包括資金器材資料之歸檔。



3. 擬定經費預算規劃,控管各項開支妥善運用經費。



4. 與正副社長共同編列每學期經費預算。



5. 採購社團所需用品。



<五> 公關組



1. 建立良好的聯絡體系。



2. 所有校內(外)活動之策劃、宣傳及執行。



3. 各處室的聯絡事宜。



4. 分發開會通知單。



5. 張貼及撕下海報及發放傳單。



6. 負責大型活動的募款



<六> 活動組



1. 擬定每學期活動內容及大綱。



2. 協助各組事務之執行。



3. 所有校內(外)活動執行並負責所有機動性事項。



4. 策劃校內之活動。



第五條  幹部任期



<一> 各任幹部任期以1年為限,連選得連任,至多可連任1次。



第六條  幹部選卸任

<一> 社長、副社長及各組組長改選事宜

1. 社長及副社長候選人由幹部會議提名,經由社員大會進行表決。

2. 各組組長候選人由社員大會提名,經由社員大會進行表決。

<二> 正、副社長於每學年第一學期末改選,於每學年第二學期由舊任正、副社長帶領實習一個學期,並於每學年第二學期末正式交接。

<三> 活動組組長、文書組組長、總務組組長、公關組組長等幹部,於每學年第二學期初改選,由舊任幹部帶領實習兩個月,並於每學年第二學期末正式交接。


<四> 社團幹部因特殊情況無法繼續擔任該職務須按以下程序進行:



1. 向社長遞辭呈。



2. 當事人須向全體幹部說明。



3. 社長立即召開臨時社員大會進行幹部改選。




第四章 會議



第七條 社員大會



<一> 每學期至少召開二次,幹部及全體社員必須出席會議;由社長視情況得召開臨時社員大會。



<二> 本大會需超過全人數三分之二出席方得開會,各項議案需超過出席人數過半之同意方得通過。




第八條 幹部會議



<一> 由社長視情況召集幹部開會討論組織事宜,每月至少召開一次。



<二> 活動策劃籌備得由社長召開幹部討論,擬定活動企劃及時間表。



第五章 活動



  <一>辦理現金流遊戲:遊戲後透過分享心得讓大家彼此做交流。


  <二>舉辦相關演講:透過演講讓同學們能夠認識財商。



  <三>社區服務:與鄰近或偏遠地區之中小學做結合,以回饋社區。





第六章 社員之權利與義務



   第九條  凡本社社員均享有下列權利:



<一>行使選舉權。



<二>優先參加本社各項活動。



<三>其他應享之權利。



   第十條  凡本社社員均應盡下列義務:



<一>出席本社各項活動。



<二>宣揚本社各項活動。



<三>維護社團財產。



<四>遵行社內決議。



<五>如期繳交社費。




第七章 經費



 第十一條 來源



<一> 社員每學期繳納之社費。



<二> 學聯經費補助。



<三> 校內外其它補助款。



<四> 校內外人士或團體之捐助。



第十二條 運用情形



<一> 所有開銷費用需附上收據得以請款。



<二> 單筆支出超過500元需向社長呈報說明後,再行支用。



<三> 單筆支出超過1000元需由社長召開幹部會議討論說明。





第八章  附則



  第十三條 本章程經社員大會通過後,呈請課外活動組指導組組長及學務長核可後實施,修改時亦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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