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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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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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9/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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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早退休,完成夢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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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/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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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oogle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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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/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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現金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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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/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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財務報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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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/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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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業參訪-台灣滷味博物館(活動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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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/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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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生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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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/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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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買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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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/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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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場風雲與額外支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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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/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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貴重金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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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/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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與成功有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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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/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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與時間有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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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/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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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個習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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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/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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期末大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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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1年9月25日 星期日
100學年度第一學期文藻財商社課程和活動計畫表
2011年9月16日 星期五
財商社社規
【社規】
社員與幹部共同規章
1. 請落實「尊重」、「聆聽」與「分享」
2. 團隊合作時,請以鼓勵代替責備
3. 18:00開始上課遲到者(10分)18:10後到者算遲到,遲到者煩請留下來收拾善後
4. 因課程時間而無法準時到者,需事先跟副社講
5. 若因有事而不能出席者請於一周前聯絡或傳電子信給副社(並確認他收到);前一天或是當天請假只能接受「簡訊」請假;若當天臨時不能出席者則需事後提出證明。
幹部規章
1.主講者與協助者不可未到,若需調動時請於兩周前與自行找人
2.每次社課須有幹部出席
3.主講者在社課開始前,需事前準備和配套措施
4.社員之間若有衝突或糾紛須提出並解決
6.幹部開會應到而未到且沒講明原因者罰1000元
社員與幹部共同規章
1. 請落實「尊重」、「聆聽」與「分享」
2. 團隊合作時,請以鼓勵代替責備
3. 18:00開始上課遲到者(10分)18:10後到者算遲到,遲到者煩請留下來收拾善後
4. 因課程時間而無法準時到者,需事先跟副社講
5. 若因有事而不能出席者請於一周前聯絡或傳電子信給副社(並確認他收到);前一天或是當天請假只能接受「簡訊」請假;若當天臨時不能出席者則需事後提出證明。
幹部規章
1.主講者與協助者不可未到,若需調動時請於兩周前與自行找人
2.每次社課須有幹部出席
3.主講者在社課開始前,需事前準備和配套措施
4.社員之間若有衝突或糾紛須提出並解決
6.幹部開會應到而未到且沒講明原因者罰1000元
2011年9月15日 星期四
提早退休,完成夢想
您有夢想嗎?
你想過畢業後的人生嗎?
您想跟我們一起築夢嗎?
日期:2011年9月27日(二)
時間:18:00~20:00
應帶物品:紙、筆(人數有限,額滿為止!)
聯絡人:UA2A 黃莉佳 0932731166
主辦單位:文藻外語學院 財商推廣社
指導單位:學生事務處 課外活動指導組
活動現場備有小點心和飲料,歡迎參加!
財商推廣社 製
2011年9月11日 星期日
100學年度第二屆文藻財商社 指導老師基本資料
劉威宏(Wei Hung Liu)
電話:(07)361-4336
行動電話:0980293143
現職:前瞻時代有限公司 業務經理
教育背景:國立高雄第一科技大學 行銷與流通管理學系
研究專長/研究興趣
投資理財
網路行銷
幼兒教育
財商推廣社組織章程
財商推廣社組織章程
第一章 總綱
第一條 本社團定名為「財商推廣社」(以下簡稱本社)。
第二章 宗旨
第二條 本社藉由閱讀書籍與透過活動,幫助同學們在社團內學會處事為人,瞭解財商的重要性並具有正確的財務觀念,擁有良好的財務計劃及就職計劃,以創造出自己所想要的未來為宗旨。
第三章 組織
第三條 本社設社長及副社長各1名,下列文書組、總務組、公關組及活動組,設組長各1名及組員若干人。
第四條 社長及各幹部職責
<一> 社長
1. 對外代表組織對內領導社團。
2. 溝通協調各組運作。
3. 總理會議並召開會議。
4. 安排學期課程。
<二> 副社長
1. 協助社長領導組織。
2. 統計上課及會議缺勤。
3. 關心學員狀況。
<三> 文書組
1. 召開編輯會議。
2. 社團會議記錄及書面資料之統籌。
3. 負責資料之整理、歸檔及收發。
4. 美術編輯設計海報及宣傳單。
<四> 總務組
1. 社團內各活動所需之經費,統籌並註明來源及明細。
2. 管理社團之財產,包括資金器材資料之歸檔。
3. 擬定經費預算規劃,控管各項開支妥善運用經費。
4. 與正副社長共同編列每學期經費預算。
5. 採購社團所需用品。
<五> 公關組
1. 建立良好的聯絡體系。
2. 所有校內(外)活動之策劃、宣傳及執行。
3. 各處室的聯絡事宜。
4. 分發開會通知單。
5. 張貼及撕下海報及發放傳單。
6. 負責大型活動的募款
<六> 活動組
1. 擬定每學期活動內容及大綱。
2. 協助各組事務之執行。
3. 所有校內(外)活動執行並負責所有機動性事項。
4. 策劃校內之活動。
第五條 幹部任期
<一> 各任幹部任期以1年為限,連選得連任,至多可連任1次。
第六條 幹部選卸任
<一> 社長、副社長及各組組長改選事宜
1. 社長及副社長候選人由幹部會議提名,經由社員大會進行表決。
2. 各組組長候選人由社員大會提名,經由社員大會進行表決。
<二> 正、副社長於每學年第一學期末改選,於每學年第二學期由舊任正、副社長帶領實習一個學期,並於每學年第二學期末正式交接。
<三> 活動組組長、文書組組長、總務組組長、公關組組長等幹部,於每學年第二學期初改選,由舊任幹部帶領實習兩個月,並於每學年第二學期末正式交接。
<四> 社團幹部因特殊情況無法繼續擔任該職務須按以下程序進行:
1. 向社長遞辭呈。
2. 當事人須向全體幹部說明。
3. 社長立即召開臨時社員大會進行幹部改選。
第四章 會議
第七條 社員大會
<一> 每學期至少召開二次,幹部及全體社員必須出席會議;由社長視情況得召開臨時社員大會。
<二> 本大會需超過全人數三分之二出席方得開會,各項議案需超過出席人數過半之同意方得通過。
第八條 幹部會議
<一> 由社長視情況召集幹部開會討論組織事宜,每月至少召開一次。
<二> 活動策劃籌備得由社長召開幹部討論,擬定活動企劃及時間表。
第五章 活動
<一>辦理現金流遊戲:遊戲後透過分享心得讓大家彼此做交流。
<二>舉辦相關演講:透過演講讓同學們能夠認識財商。
<三>社區服務:與鄰近或偏遠地區之中小學做結合,以回饋社區。
第六章 社員之權利與義務
第九條 凡本社社員均享有下列權利:
<一>行使選舉權。
<二>優先參加本社各項活動。
<三>其他應享之權利。
第十條 凡本社社員均應盡下列義務:
<一>出席本社各項活動。
<二>宣揚本社各項活動。
<三>維護社團財產。
<四>遵行社內決議。
<五>如期繳交社費。
第七章 經費
第十一條 來源
<一> 社員每學期繳納之社費。
<二> 學聯經費補助。
<三> 校內外其它補助款。
<四> 校內外人士或團體之捐助。
第十二條 運用情形
<一> 所有開銷費用需附上收據得以請款。
<二> 單筆支出超過500元需向社長呈報說明後,再行支用。
<三> 單筆支出超過1000元需由社長召開幹部會議討論說明。
第八章 附則
第十三條 本章程經社員大會通過後,呈請課外活動組指導組組長及學務長核可後實施,修改時亦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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